摘要:本公告受惠州市惠阳区阳光村民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惠阳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惠州市惠阳区阳光村民委员会,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惠阳区阳光村民委员会委托,就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简介
1.项目名称: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简介: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人民币¥507,428.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的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相关附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政府采购部。
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处:惠阳资易采〔2015〕02号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时00分。
3.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以转账、汇款形式提交,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款项汇入。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银行账号:58000970200103700001。
用途:“惠阳资易采〔2015〕02号政府采购谈判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到达中心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惠阳区阳光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00993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王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52-3911987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