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海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招标编号:HCX150002,开标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海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其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CX15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30000.00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台 | 壹 |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资质的厂商或经销商;
3、报价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进行投标;
5、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报价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报价人报名结束后,报价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中心统一向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可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价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2月12日下午2时。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询价时间:2015年2月12日下午2时。
十、询价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监管部门
1、采购人名称:海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2、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女士
3、联系电话:6622146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卢先生、6812208、6855051
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支行
7、帐号:4400 1737 1050 5300 3764
8、采购活动监管部门:海丰县财政局。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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