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三台山路嶂山...,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SQ2014050751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Q20140507515 | 项目名称 | 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 ||
标段编号 | SQ2014050751502 | 标段名称 | 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2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2月9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SQ2014050751502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 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2014]9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台山路(合欢路至水杉大道); 1.2工程规模: 城市次干道,改造道路长约7780米 ,红线宽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非车道和雨、污水管道改造,红绿灯和标志标线设置、路灯、公交站亭、绿化景观等建设及提升改造 ,本工程投资额度约为14000万元人民币; 1.3监理服务期: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格;创建目标:市级标准化示范文明工地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按每期完成经确认的工程施工进度款的70%×监理中标费率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少于贰拾万元的不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以行政审计作出的工程审核价计算的监理服务费的90%;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且所有缺陷责任处理完毕后半年内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道路、雨污管网、景观绿化、亮化、人行道铺装等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设区市不得有在监项目;在宿迁市内不得有两个以上在监项目,如有一个或二个在监项目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监理项目投标竞争的证明材料(加盖原发包人公章)。 4.4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4年6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5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7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2 月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5 年2 月 9 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5850923059。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项目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27 日14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吴瑞 联系电话:0527-843875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丁益泉 联系电话:0527-84355588 传真:0527-88759179 日期: 2015年2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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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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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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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SQ2014050751502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 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2014]9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台山路(合欢路至水杉大道); 1.2工程规模: 城市次干道,改造道路长约7780米 ,红线宽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非车道和雨、污水管道改造,红绿灯和标志标线设置、路灯、公交站亭、绿化景观等建设及提升改造 ,本工程投资额度约为14000万元人民币; 1.3监理服务期: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格;创建目标:市级标准化示范文明工地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按每期完成经确认的工程施工进度款的70%×监理中标费率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少于贰拾万元的不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以行政审计作出的工程审核价计算的监理服务费的90%;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且所有缺陷责任处理完毕后半年内付清(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三台山路(嶂山大道拓展及景观提升)工程,道路、雨污管网、景观绿化、亮化、人行道铺装等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设区市不得有在监项目;在宿迁市内不得有两个以上在监项目,如有一个或二个在监项目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监理项目投标竞争的证明材料(加盖原发包人公章)。 4.4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4年6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5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7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2 月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5 年2 月 9 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5850923059。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项目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27 日14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吴瑞 联系电话:0527-843875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丁益泉 联系电话:0527-84355588 传真:0527-88759179 日期: 2015年2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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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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