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招标业主/代理: | 奉化市力兴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2.09 | 截止时间: | 奉化市力兴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登记号:15GC060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工程大浦湾应急排涝闸站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会记【2015】60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奉化市力兴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和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相关设备及相关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浦湾闸站,泵站为30m³/s(4台×7.5m³/s),水闸为2孔×4m,拆除老闸,泵闸合建,新建上下游引河等。
招标范围:设备供货及安装和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或设备清单及第七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
工期要求:工期 10 个月。(具体根据业主通知,分批交货;2015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水泵、闸门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3.3 投标人2009年1月1日起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泵站(单机7.5m³/s或者总装机30 m³/s及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递交。)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一个总装机10 m³/s及以上的泵站工程施工业绩;且需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专业类别: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递交。)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 3 月 6 日16:00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9 日至2015年 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奉化市力兴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奉化响岭路50号
电 话:0574-88525117
联 系 人:毛合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 李丹亚 沈国麟
电 话:0574-87308526
传 真:0574-8732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