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陕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5.02.09 | 截止时间: | 南郑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办公室 |
南郑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已由汉水发【2014】42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南郑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南郑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划分为五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分别进行招标。
施工Ⅰ标为卧龙岗水库灌区渠系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渠道30.3KM,配套渠系建筑物68座,改造塘坝1座;
施工Ⅱ标为凉水井水库灌区渠系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渠道28.4KM,配套渠系建筑物89座,改造塘坝1座,引水堰闸10座;
施工Ⅲ标为小岩水库灌区渠系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渠道14.03KM,配套渠系建筑物36座,改造塘坝1座;
施工Ⅳ标为冷惠渠灌区渠系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渠道14.8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04座,改造塘坝2座,引水堰闸1座,抽水泵站1座;
施工Ⅴ标为冷惠渠灌区渠系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渠道16.14KM,配套渠系建筑物65座。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南郑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Ⅰ-Ⅴ标段)建设期施工监理。主要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水利、交通报名室(电视塔西北角)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2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参加报名的企业须项目经理(总监)本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档案、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建造师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开标时施工企业必须提供以上相应证件原件并在开标时进行现场查验。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报名。
4.3各投标申请人请派代表于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4:00~18:00,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 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如需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招标人:南郑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6-5512359
地址:汉中市南郑县汉山镇西大街69号
代理单位: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916-2527878转103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检察巷
2015年2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