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宁波市庆丰地段JD01-01-04、JD01-01-05、JD01-01-06、JD01-02-03及JD01-02-08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其他)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江东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5GC080006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庆丰地段JD01-01-04、JD01-01-05、JD01-01-06、JD01-02-03及JD01-02-08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投资【2014】152、153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宁波市江东甬江东南岸。
工程规模:待修复土壤体积约10万立方米,地下水约1.5万立方米
标段划分:2个标段。
工期要求:两个标段均为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修复目标值,通过第三方的检测和验收并取得宁波市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Ⅰ标段为JD01-02-03及JD01-02-08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Ⅱ标段为JD01-01-04、JD01-01-05及JD01-01-06地块土壤修复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下同)及以上;要求投标人经审计通过的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每年末净资产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二类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境内单个污染修复治理(主要内容为土壤修复)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担任过境内单个污染修复治理(主要内容为土壤修复)合同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包括设计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药剂管理员、检验检测员、环境管理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又在其他招标人的工程招标中中标,则该中标候选人只能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5年3月2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未能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5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3.6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申请,否则均按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申请,否则均按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
3.7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和装订,其项目班子可以是同一套班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0 日至 2015 年 2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圣洁、徐丹丹
联系电话:0574-55717412
传真:0574-87193548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