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东省连山林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连山林场造林及珍稀树种培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连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东省连山林场,招标编号:(采,招标文件售价:8.1,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连山林场(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连山林场造林及珍稀树种培育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公示期为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5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851-1461QY02CL39
3. 项目名称:连山林场造林及珍稀树种培育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面积(亩) |
采购预算金额 |
完成期 |
包组一 |
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建设 |
新造火力楠800亩、 改培杉木1000亩、 改培荷木1000亩 |
人民币122.4万元 |
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 |
包组二 |
防护林工程 |
人工造林:1500亩封山育林:5200亩 |
人民币101万元 |
人工造林: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封山育林:2016年12月31日止 |
包组三 |
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
2660亩 |
人民币80万元 |
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 |
包组四 |
珍稀树种培育 |
新造火力楠1200亩 |
人民币61.5万元 |
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 |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林业部门颁发的丙级(含)以上营造林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7.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3.1 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8.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8.3.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8.3.4 有效的林业部门颁发的营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8.3.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3月5 日 09:30~ 10:0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3月 5日 10:00
9.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连山林场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13927604884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 002-812
邮政编码:511500
电邮:CL3813002@163.com
传真:0763-3813 090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3380
14. 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3月2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包组一保证金金额: RMB12239元(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叁拾玖圆整)
包组二保证金金额: RMB9239元(人民币玖仟贰佰叁拾玖圆整)
包组三保证金金额:RMB7239元(人民币柒仟贰佰叁拾玖圆整)
包组四保证金金额:RMB5239元(人民币伍仟贰佰叁拾玖圆整)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602 1810 29100275 44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庙前直街支行(跨行汇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同行汇入)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