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2.09 | 截止时间: | 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 |
辉南县抚民镇等三个镇、四平街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抚民镇等三个镇、四平街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已由辉国土资发【2014】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100%,招标人为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内容。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地点:
02标段,抚民镇四平街村,发包价格126.1506万元;
05标段,杉松岗镇大桥村,发包价格181.5216万元;
2.3预计工期:2015年3月20日-2015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为22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土地平整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已投一标、三标、四标的所有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5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1年-2013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年-2014年)类似土地平整工程业绩各一项(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电 话:0435-8242692
联 系 人:张闯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4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张吉庆、刘洋
电 话: 0431-81808101
传 真: 0431-8180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