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内蒙古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5.02.10 | 截止时间: | 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苏木至巴拉奇如德苏木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省道210线是《内蒙古自治区省道路网规划》(2013-2030)29条南北纵线中的一条,起点位于兴安盟突泉县,与吉林省白城市接壤,途经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通辽市、扎鲁特旗、赤峰市的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敖汉旗,在敖汉旗四家子镇接入辽宁省朝阳市。
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苏木至巴拉奇如德苏木段公路工程在我旗境内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绕城路段为一级公路),其线路纵向穿越我旗南北,构成赤峰地区的路网主骨架,并通过与内蒙古北部的锡林郭勒等盟市连接,使锡林郭勒等盟市煤炭、原油、畜产品等重要资源通过该段公路快捷地输送到锦州港、秦皇岛等沿海口岸,这对于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该段公路连接我旗8个苏木乡镇,是我旗农副产品运出及生产资料运入的物流主要通道,对发展区域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必然会改善沿线交通条件,促进我旗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提升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推动我旗、赤峰市的旅游业快速发展。我旗拟将省道S210线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至巴拉奇如德苏木段公路由三、四级公路改建为二级公路(绕城路段改建为一级公路)。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沙巴日台嘎查,途经巴彦温都尔苏木、罕苏木苏木、坤都镇、巴彦花镇、新民乡、天山镇、天山口镇、巴拉奇如德苏木,在巴拉奇如德苏木十间房村出境接入翁牛特旗花都什,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路线全长约183km,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绕城路段为一级公路)。
2.2省道210线巴彦温都尔苏木至巴拉奇如德苏木段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代理机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方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标底(如需要),并协助委托人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编制、复核工程量清单,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进行澄清与答疑、编制和传发招标文件补遗书,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和投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招标的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协助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招标评标报告,并协助委托人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和进行网上公示,编写和传发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草拟合同,组织和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等。
招标代理范围为:本项目所涉及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土地复垦等文件的编制以及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环保及水保相关服务招标,桥梁工程检测招标,沥青采购招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招标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它相关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近5年内(2010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里程在50公里(含)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相关工程内容招标代理工作(相关工程内容必须涵盖:土建工程、沥青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检察院查询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件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查询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去我旗检察院查询)及上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
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格斯台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金额为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日17时00分。
6.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监察局
地 址: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
电 话:0476-7232860
邮 编:025550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
邮 编:025550
电 话:0476-7232125
传 真:0476-7232125
联 系 人:杨先生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76-7274045
联系人:周女士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