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江苏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5.03.02 | 截止时间: | 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淮安区2015年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依据《关于组建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库的通知》(苏建招〔2010〕219号)、《淮安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细则(试行)》(淮政发〔2014〕33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淮安区2015年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淮安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政府投资、国有、集体资金项目招标代理。 2.2服务期限:壹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税务登记及开户许可证。 3.2 资格类别和等级要求:成立满两年以上,具备有效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具有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3.3 2013年3月1日以来,企业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暂停资质的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限期整改、申报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报资料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 在“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中按相关要求登记备案,并可以正常进行“信用管理”。 3.5 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淮安市范围内承担过政府投资性质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工程业绩总额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代理单项合同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 3.6 入选代理机构名录的区外代理机构,必须在发出入选通知书30日内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到区政务办办理登记手续;分支机构场所及人员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3.6.1场所要求:在淮安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的固定办公场所,有满足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的办公设备(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1台、投影仪1台、打印机1台、复印件1台以及其它配套办公用品)。 3.6.2人员要求:分支机构在服务期内须常驻工作人员3人以上,其中具有项目组组长资格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至少1人;常驻人员均须取得《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岗位培训合格证》;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员工,常驻人员需通过淮安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的考试,若考试合格人员不满足上述3人规定,其单位入选资格按不合格处理。 3.7 代理机构须具备由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按照《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在BBB以上。 3.8 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4.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将依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确定4家甲级代理企业,2家乙级代理企业。 5.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3月2 日至2015年3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5.3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比选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6.申报文件的递交 6.1 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三室(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报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邮 编: 2233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17-85189605 传 真: 0517-85189609 比选单位:(签章) 代表人:(签字) 2015 年 3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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