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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沪昆高速竹埠港连接线道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3-06 00:12:55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湖南 招标业主/代理:  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3.05 截止时间:  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LYZB-14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昆高速竹埠港连接线道路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工[2010]4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道路主体工程已交工验收。招标人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道路的亮化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重新招标发布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沪昆高速竹埠港连接线道路亮化工程(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

2.3  规    模:计划投资约408万元。

2.4  施工工期:60日历天,下达开工令之日起。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全部亮化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递交方式:按照潭建招【2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提交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应当从其经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银行保函应采用见索即付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images-w/zbgg/2015-03/www.xtcin.net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参加开标会议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images-w/zbgg/2015-03/www.xtcin.net(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议。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同时接受湘潭岳塘经开区监察室、项目建设部、财政投融资部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详见/images-w/zbgg/2015-03/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10.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塘经开区伟鸿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喻志超

电    话:15898561313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联 系 人:陈  明

电    话:18975296388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184561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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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道路,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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