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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企合作共建项目
2015-03-17 13:20:29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江苏-宿迁 招标业主/代理:  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5.03.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3-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企合作共建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招标编号:SGZD[2015]10,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企合作

共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SGZD[2015]10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企合作共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企合作共建项目

项目编号:SGZD[2015]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建设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服务采购,采购内容有(具体见以下“服务响应”内容),指导、审核、参与校方国示范建设的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示范建设任务。 (服务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2),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响应部分。项目预算130万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4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信息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313830分至201532317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规定公告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

因系统升级,需对原注册登记入库的宿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CA证书(即政府采购CA加密锁)、电子签章、数据库信息进行同步升级和更新,请原持有市政府采购CA证书的投标人及时按照《关于升级政府采购CA证书、电子签章、诚信数据库的通知》要求重新填报、审核数据信息,并申领CA证书。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报名的,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已取得市级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的供应商需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直接登录使用政府采购系统;如需增加投标业务类型,可在“企业信息”-“单位类型修改”栏目中自行增加相应类型,提交相关资料送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428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4290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11楼,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54290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2号楼,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采购单位联系人:薛鹏

联系电话:0527-84826015

八、财政监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313

 



关键字:学校,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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