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招标业主/代理: | 夏先生电话/ |
加入时间: | 2015.03.16 | 截止时间: | 2015-04-09 |
永嘉瓯北河道生态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201501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嘉瓯北河道生态清淤工程已由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永发改瓯审﹝201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本项目建安投资约为2000万元,招标人为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涉及河道共18条,总长约为27216m,包括:马岙浦990m,龙新河850m,浦西河1900m,后垟浦1800m,芦桥浦3400m,罗浮浦1630m,小东浦650m,白水浦1500,礁头浦509m,礁下浦1212m,后周浦1260m,上河浦1870m,张堡浦南2100m,张堡浦北1860m,丁礁浦857m,东村浦1330m,堡一浦(礁张浦)600m,罗浦礁(东瓯大桥-罗浮浦)993m,疏浚总方量12.17万m3,该标段包含一体化场地施工、淤泥快速处理及干化土运输等(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要求(1)处理后的淤泥含固率要求≥55%;(2)尾水排放要求SS≤150mg/L;(3)设备应采用板框式压滤机。工期3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联合任意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3)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水利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要求;
7)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等级须为“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
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无被永嘉县级、温州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公示期内(如无限制期或公示期,按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月计);
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10) 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应具有类似工程(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价格500万元及以上的生态清淤及淤泥快速处理一体化工程)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①和②均需提供,若还未能证明业绩情况的,还需提供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证明;
11) 根据温中法【2013】193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
8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及时间: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images-w/zbgg/2015-03/default.asp上的交易公告栏中,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4月9日9时30分;地 址: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嘉县上塘镇建设大厦三楼);投标文件递交接受单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决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在踏勘期间所发生意外和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负。
11 其他说明要求: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交易手续;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以现金形式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整,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13906672982
代理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0577-66971397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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