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广东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3.28 | 截止时间: | 2015-04-09 |
-闸站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农[2007]16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现对广州市金沙洲河道整治工程-闸站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名称:广州市金沙洲河道整治工程-闸站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908077
代建单位: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82030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3.建设地点:广州市金沙洲地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金沙洲地区,包括北围水闸与泵站、沙贝水闸与泵站、荣基里内涌整治与泵站、内涌水闸与泵站(凤岗北闸、凤岗南闸与泵站)4个闸站。永久用电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金沙洲河道整治工程中闸站已完成土建和机电安装,永久用电的设计、施工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供电部门审批为准进行实施。
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投标最高限价、项目编号:
(1)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金沙洲北围水闸与泵站、沙贝水闸与泵站、荣基里内涌整治与泵站、内涌水闸与泵站(凤岗北闸、凤岗南闸与泵站)4个闸站的永久用电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Ⅰ.闸站的永久用电工程的设计和相关报批手续及外部协调工作。具体包括根据《供用电方案协议》,负责完成:
①完成工程深化设计、完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竣工图等设计工作,负责与本项目的前期供电方案设计单位协调。相关闸站(泵站) 现场已安装低压柜22个,本项目实施时需考虑加以合理利用,最终以电力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进行实施。如现场已安装的低压柜不能满足供电部门审批验收要求,则由原施工单位将其拆除并运走。
②本项目的全部电器设备采购,电器基础土建工程。
③10KV配网线路(含线路通道土建部分)。
④负责向市政、规划等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含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
⑤向供电管理部门办理凤岗南闸站永久用电增容的相关手续。
⑥配合用电单位办理供电的相关手续。
Ⅱ. 闸站的永久用电工程的施工。相关闸站(泵站) 现场已安装低压柜22个,本项目实施时需考虑加以合理利用。本次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电部门审批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如现场已安装的低压柜不能满足供电部门验收要求,则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将其拆除并运走。
Ⅲ.永久用电工程的验收以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以开通供电为准。
Ⅳ.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移交。
Ⅴ.产权过户手续办理(结算前必须提供过户证明)。
(3)投标最高限价: 344.83万元。本投标限价根据批复概算并结合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后设置。
(4)项目编号:
6.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7.投标报名: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 年 3 月 28 日至2015 年 4 月 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时间(含本日,节假日除外。):2015年4 月 2 日至2015年 4 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从本项目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获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3)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8.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部分的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现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且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9.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1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83908077,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越豪大厦。
12.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IC卡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IC卡”办事指引选项。
(4)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招 标 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 3 月 28 日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金沙洲河道整治工程-闸站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我司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我司全部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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