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奎屯市第三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伊犁州民餐厅改造及苗圃基地梅花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奎屯,所属行业分类:餐厅,招标代理: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奎屯市第三中学,招标文件售价:2,开标地点: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奎屯市第三中学民餐厅改造及苗圃基地美化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奎屯市第三中学的委托,对奎屯市第三中学民餐厅改造及苗圃基地美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采购人:奎屯市第三中学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奎屯市第三中学民餐厅改造及苗圃基地美化工程
四、项目编码:GD2015-GK-CG-009
五、采购内容:餐厅后堂改造及校园内美化等工程(详见清单)。
六、投标资质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
七、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 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需经备案的进疆备案册;
4、市外施工企业在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登记证明;
5、劳动监察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业绩的证明;
6、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二个以上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企业报名及投标文件取得时间: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报名地点:奎屯市团结南街51-25号(欢乐时光三楼)。
1、标书售价: 2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正。
3、招标文件取得地点:奎屯市团结南街51-25号(欢乐时光三楼)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九、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于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北京时间上午10:30之前段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正本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十二、开标地点: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联系人:孔立新 13709935159 代理机构联系人: 范素莲 王亚娟
18609928261 18699204766 0992-6882788
奎屯市第三中学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