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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邺区双和社会配套设施迁建项目01幢东区1-12层、06幢西区装修改...
2015-04-13 17:16:30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建邺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4.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建邺区双和社会配套设施迁建项目01幢东区1-12层、06幢西区装修改...,所属区域:江苏-南京-建邺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招标编号:2015320100FG009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否]建邺区双和社会配套设施迁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5320100FG0094 项目名称 建邺区双和社会配套设施迁建项目
标段编号 ANJ150239-01SG 标段名称 01幢东区1-12层、06幢西区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4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4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NJ150239-01SG
        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建邺区双和社会配套设施迁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审字[2008]00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01幢东区1-12层、06幢西区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CBD南延段东侧,金沙江东街以北、雨润大街以南、庐山路以东、恒山路以西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1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原墙体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水电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且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0143.52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4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4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后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7)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须携带由工商局颁发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建造师还须携带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以及投标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03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提供不了上述要求的原件材料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取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10)因项目施工现场条件受限,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安排食宿;因此投标人应合理考虑施工工序安排以及自行克服在场外自行安排食宿困难等不利因素;
(11)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4月13日13时44分到 2015年4月20日13时4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49号千峰彩翠大厦901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51231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卞韦林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1221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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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否]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NJ150239-01SG
        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建邺区双和社会配套设施迁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审字[2008]00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01幢东区1-12层、06幢西区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CBD南延段东侧,金沙江东街以北、雨润大街以南、庐山路以东、恒山路以西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1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原墙体拆除、室内装修改造、水电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且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0143.52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4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4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后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7)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须携带由工商局颁发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建造师还须携带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以及投标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03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提供不了上述要求的原件材料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取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10)因项目施工现场条件受限,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安排食宿;因此投标人应合理考虑施工工序安排以及自行克服在场外自行安排食宿困难等不利因素;
(11)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4月13日13时44分到 2015年4月20日13时44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49号千峰彩翠大厦901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651231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卞韦林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1221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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