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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尤溪县三奎新城清和大道和河滨景观大道工程
2015-04-29 17:23:4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三明-尤溪县 招标业主/代理: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4.29 截止时间:  2015-05-27

摘要:本公告受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截止日期:2015-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尤溪县三奎新城清和大道和河滨景观大道工程,所属区域:福建-三明-尤溪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明建招[2015]8006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5]8006号
开标时间:2015-05-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尤溪县三奎新城清和大道和河滨景观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尤发改基[2014]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清和大道、河滨景观大道及规划支路,位于尤溪县三奎新城,路线总长5.2公里。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地下雨污管网、钢筋混凝土框架桥、景观等工程,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尤溪县三奎新城市政工程:清和大道、河滨景观大道项目(含规划支路:奎一路、二路、三路、纬四路、奎五路、奎六路),泰禾地块北侧排水工程等。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55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省外的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的范围和时限;投标人没有其它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9日至2015年 5 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11时 0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厅(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或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2幢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及其它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5 月26 日17时00 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要求市住建局备案)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为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27 日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com)、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yxxzwzx.com)  上发布。
9.本项目建设工程税款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缴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尤溪县水南环城路玉带桥大酒店七楼,邮编:  365000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林先生
电话:0598- 876511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2幢3层
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 5106680/79   传真: 0598-8590002  ;
项目负责人:  张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尤溪成功村镇银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1410010010000000689
关键字:景观,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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