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九真山酒店软装、标识、印刷品VI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蔡甸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HJT-CZH-2015-1D031,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九真山酒店软装、标识、印刷品(VI设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经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九真山酒店软装、标识标牌、印刷品(VI设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5-1D031;
二、项目名称:九真山酒店软装、标识、印刷品(VI设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九真山酒店软装、标识、印刷品(VI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公区、餐饮、会议、客房等区域类别软装(含字画、艺术品、收藏品)、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含VI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表。投标人负责相应招标范围的产品制作、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采购预算价: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265.9777万元(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玖仟柒佰柒拾柒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作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与要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涵盖艺术品和收藏品的销售、室内装潢设计(含软装)、标识标牌和印刷品的设计生产;
2、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中至少具有一名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并提供其身份证和会员证(官网查询);
5、投标人所投软装中的艺术品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6、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在武汉本地自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及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投标人的法律关系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联系方式等),能够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相关后续服务;
7、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公告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起至2015年5月6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07室)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单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及第四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九、招标人: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文明
电 话:027-69307567
十、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霍胜、卫冬
地 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7-82776817
传 真:027-82776817
邮 编:430014
十一、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和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人:胡少龙 投诉联系电话:027-69845629
十二、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