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古田县泮洋乡环湖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所属区域:福建-宁德-古田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宁德市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村民委员会,招标编号:宁乾盛[2015]招字3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乾盛[2015]招字3号 |
开标时间:2015-05-26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宁德市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招标编号:宁乾盛[2015]招字3号
1.??? 招标条件
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村民委员会的招标编号为宁乾盛[2015]招字3号的古田县泮洋乡环湖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审批[2015]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古田县泮洋乡环湖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建兴村;
2.3工程建设规模: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截洪沟、路灯工程以及小区路面硬化。工程建设75亩场地平整,主道路(路面宽6米)长600米,小区路面硬化60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668.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668.32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
2.6.2招标内容: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截洪沟、路灯工程以及小区路面硬化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6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9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备或联合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不超过2家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
3.4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 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应满足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4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31窗口(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2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宁德市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必须持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tggjy.com)“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邮编:352257;
电话:183-5033-3977传真:0593-368867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薛令之路8号东湖御景11#楼308-309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33993;传真:0593-2933993;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银行: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交易中心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古田县泮洋乡环湖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