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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1)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5-04-29 18:23: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加入时间:  2015.04.2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1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佛山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1)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            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5429日至20155717时截止

 

二、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采购人: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社保光纤信息租费项目1)

(三)项目预算金额:¥345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目前通过光纤网络实现五区社保业务办理、医疗定点机构实时结算以及及电子档案社保数据的实时传输汇聚,社保社区业务办理,全市各社区业务办理;地税社保征收数据交换,社保卡数据实时传输汇聚,其中,佛山市视通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承接至佛山五区社保局的可同用双倍带宽的光纤线路。  

因考虑重新铺设光纤线路不但会增大采购费用,并且有可能导致在切换供应商期间造成社保数据丢失,网站的停止工作,医保系统不能实时报销,影响社保业务系统正常运作,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为节约采购费用,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和连贯性,保障社保系统7*24小时正常运作,减少切换光纤网络的风险。按照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满足只能从唯一的代应商采购的要求,此项目实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纤线路租赁项目包括裸光纤、MSTP以及上网固定IP光纤的租赁服务,供应商须提供点到点单模裸光纤纤芯(含配套光转设备),并提供光纤线路的供应、传输线路所必需的方案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实施、运行、验收等的工程服务,所需的施工设备设施使用、工程相关手续办理的费用以及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采购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纤线路年度的租赁服务,服务时间为合同生效后一年。

 

2、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纤线路租赁清单:

 (一)裸光纤租赁

序号

对入单位

对端地址

1

顺德区社保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大良凤山东路45号4楼

2

高明区社保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荷城泰和路103号社保局大楼5楼

3

三水区社保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西南康乐路8号9楼

4

南海区社保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2楼

5

禅城区社保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同济东路区府通济大院14楼.

6

市经信局机房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岭南大道北14号市府大院3号楼7层机房

 

7

市地方税务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人民西路12号(地税大厦)2楼机房

(三)100M光纤虚拟网租赁

8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总部)

同济西路劳动局2号楼2楼机房

9

佛山市资力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惠景市场三楼

 

3、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纤线路技术要求: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根据上表清单进行光纤专线租赁采购,其中清单序号1-6为裸纤,序号7为MSTP电路,序号8、9100M光纤虚拟网租赁。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通信服务质量标准为需求方提供各类通信业务咨询、查询、组网建议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同时接受需求方的服务质量监督。供应商提供光纤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提供的传输网络和电路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44-89》。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传输线路要求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租用裸光纤,部分业务租用MSTP线路。

供应商负责前端至中心机房设备的全部施工,提供整条线路及两端的接入设备。提供必要的网络连接设备(光电转换器等)、光纤链路、光纤链路维护。供应商交付需求方的传输线路应当通畅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对主要性能指标的要求如下:

端到端线路的传输比特差错率(误码率):≤1.0×10E-7;

网络可用率≥99.9%;

(2)租用光缆的工程技术要求

1)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租用的通信光缆不能与其它社会网络有任何的物理连接,理论上的裸光纤。

2)    供应商必须确保具有能够通达项目所述光纤接入点的管道或者路由资源,以保证本项目能够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如需实施道路开挖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遵守相关的施工及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同时,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如因施工造成的各种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提供的光缆应该以埋地为原则,所有光缆应尽可能的走地下管线,避免存在光缆架空现象。

4)    提供的光缆要求采用优质单模光纤(衰减系数为A级),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并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检查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

5)    供应商应在敷设的光缆中应留有适当的余量用于日后的维护和扩展。当采购人需要在现有通信点增加新的通信链路时,供应商应优先考虑提供光纤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在本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加上相关物价指数的调整率进行结算。

6)    供应商必须承诺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供应商还需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书。

7)    供应商必须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的自有管道和光缆资源,通信光缆必须是专线专用。

8)各区社保局到市局机房间的跨区骨干线路必须有两个不同路由的线路连接。

9)提供适合社保局使用的千兆光模块,缴费期内免费维护。

(3)租用光缆的工程技术指标

指标项

技术指标值

标称

工作波长为1310nm

工作范围:1285~1330nm

衰减常数

在1310nm波长上不大于0.38dB/km

在1550nm波长上不大于0.25dB/km

模场直径

9.3μm±0.5μm(1310nm)

10.5μm±0.8μm(1550nm)

包层直径

125μm±2μm

包层不圆度

不大于1%

截止常数

1100~1280nm(在2米光纤上测得)

总色散系数

在1285~1330nm波长范围内的全部波长上不大于3.5PS/nm·km。

允许张力

工作时:600N

敷设时:1500N

允许侧张力

工作时:300N/10cm

敷设时:1000N/10cm

允许的弯曲半径

工作时:光缆外径的10倍

敷设时:光缆外径的20倍

新敷设光缆盘长

2000+50/-0

光缆寿命

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光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预测寿命不少于25年

 

光缆器材应符合ITU-T G.652光纤技术标准,寿命≥20年。光纤配线架(盒)应符合YD/T778-1998标准要求,结构要求既能单独放置于室内,也能固定安放于19英寸标准机柜内,根据光纤芯数配置尾纤和耦合器,且有一定余量,要求插入损耗≤0.3db,回波损耗≥80db

 

光纤接头:损耗≤0.3db

 

光纤配线架:用户机房内借助配线架进行尾纤与跳线的活动联结,通过光纤跳线与室内光缆机箱配接,以提高光路使用的灵活和可靠性。

 

光缆跳线:长度≥5米,插入损耗≤0.3db/对,重复性与互换性≤0.2db,抗拉强度≥10Kg,寿命≥500次重复插拔,性能保持不变。

 

线路通路全年可用率平均达到99.9%;线路端对端全年可用率达到99.8%;线路比特率误码率等于或小于千万分之一。

 

租用的光纤应为严格上的裸光纤,光纤所能传输的带宽由用户的传输设备决定,用户升级传输设备时将不必通知成交单位。


 

4、MSTP线路要求

供应商的MSTP网络需确保提供的专线服务在通道级实现隔离,不同用户独占不同业务时隙,彼此之间网络隔离,不会产生相互攻击和数据干扰行为,符合国家关于政府行政机构专网建设的高安全性要求。

 

4、  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租用线路的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应提出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供每周7×24小时的服务,发生线路故障时,应在采购人故障申报后30分钟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于4小时内无法恢复线路的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备用线路以保证采购人系统的正常运行。采购人如需成交供应商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线路保障时,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以保证线路的畅通。

2)采购人提供定期上门巡检服务,每个季度对个服务单位进行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对设备检测、线路检测、配件检测。

3)如线路出现中断,则按当月累计中断时间扣减当月月租费,具体如下:

一个月内累计中断时间           减免中断点月租费

少于4小时                         0%

4—12小时                         25%

12—24小时                        50%

24—48小时                        75%

多于48小时                       100%

 

5、  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线路租赁期为一年。

 

6、  付款方式:

(1)本项目以半年度为期办理支付手续。合同签署生效后,采购人支付2015年度租赁费用的50%,余款在签订合同满6个月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发票等资料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自主的线井、管道及光纤资源,并有光纤出租业务。

2)供应商承诺对投标报价项目正确性和完备性是满足的。除合同另外规定外,投标报价包括所有数据传输光纤的租用费、检测、调试、验收、日常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下的全部费用。3)网络系统调试期间,须在采购人监督下进行调试。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测试光纤正常运行,达到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及相关说明: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目前通过光纤网络实现五区社保业务办理、医疗定点机构实时结算以及社保数据的实时传输汇聚。

因考虑重新铺设光纤线路不但会增大采购费用,并且有可能导致在切换供应商期间造成社保数据丢失,网站的停止工作,医保系统不能实时报销,影响社保业务系统正常运作,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为节约采购费用,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和连贯性,保障社保系统7×24小时正常运作,减少切换光纤网络的风险。按照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满足只能从唯一的代应商采购的要求,此项目实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项目采购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纤线路年度的租赁服务,服务时间为合同生效后一年。

 

(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采购金额10%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采购供应商:佛山市视通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8楼FG室。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           供应商须具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六、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报名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25825

报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9105

(三)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429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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