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5.14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14,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户户通水泥路工程施工,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水泥,招标代理: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招标编号:20150512-GC09-G,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户户通水泥路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0512-GC09-G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托,负责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户户通水泥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户户通水泥路工程
2.2工程概况:新建水泥路2.508公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2015年6月5日—2015年9月30日。
2.7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近3年(2012年-2014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12日至2015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8号楼508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大湾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尹先生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超
电 话:0431-85832429
2015年5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