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衡阳-祁东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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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5.5.13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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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1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衡阳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衡阳-祁东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项目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道路工程由祁发改招核字 [2015]3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祁东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采用融资建设方式并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道路工程
二、项目地点:祁东县白鹤铺、洪桥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建设,两个标段道路共长8.533公里,路基宽38.5米,路面宽31米,双向八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两个标段工程总造价约4亿元(具体以财政、审计评审结果为准)。
四、项目工期:24个月。
五、项目建设方式:采取融资建设方式建设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融资建设单位,由该单位负责融资并承担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招标人。
六、报名条件
1、报名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符合相关规定),且有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安全许可证,经营状况良好,项目投资人具有一定的建设能力和工程技术实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每个标段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以转帐形式交纳融资保证金1.4亿元人民币,投标人中标后将其所交纳的融资保证金转为本项目融资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由招标人负责统筹管理使用。
3、项目融资所需有效抵押物及与银行对接,均由中标人负责。
4、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东支行
户 名: 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 430 0156 0564 0525 05838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5年5月 13 日至2015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不接受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祁东县振新商务酒店二楼进行报名登记:1、介绍信(本公告发出后开具的);2、法人代表及本人身份证;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7、税务登记证;8、融资保证金交款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资料费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送达后概不退还,请各投标单位自留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评委从祁东县或衡阳市评委库中临时抽取)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九、其他事项
1、第一次公告后如只有一家报名,则按规定发布第二次公告,若第二次公告后仍只有一家报名,根据其资格条件,可直接签订合同。
2、公告期内如有二家以上(含二家) 报名,则按投资融资能力、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履约信用、类似业绩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1个月),如不与招标人签订本招标项目相关合同,招标人则从其融资保证金中扣除2%作为违约金。未中标人的融资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工程结算
①项目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工程的预(决)算按湖南省《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对预算核定的价格不上浮、不下调。
②人工费:人工工资按湖南省交通厅造价站文件:湘交造价[2013] 332号规定标准执行。
③材料价格:主材价格按2015年湖南省交通厅造价发布衡阳地区材料预算价执行。主材预算发布价上没有的,地方主材价格由纪委、财政、审计、检察、建设领导小组调查价格确定。
5、付款方式
①工程进度款:本项目每个标段由中标人负责融资1.4亿元人民币,其余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拨付。
②融资款利息:中标人的融资款利息从签订合同后的第二天起,按账面融资余额分时段结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由招标人支付。
③融资款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财政审计核定的结果确定金额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返还剩余金额的40%;第二次,在第一次付款一年后的对应日返还剩余金额的30%;第三次,在第二次付款一年后的对应日返还剩余金额的30%。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属祁东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祁东县永昌大道105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3463084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祁东县振新商务酒店二楼(祁东办事处)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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