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乃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道路照明工程)
所属区域: |
新疆-阿勒泰-吉木乃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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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5.05.13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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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14,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阿勒泰吉木乃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道路照明工程,所属区域:新疆-阿勒泰-吉木乃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吉木乃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乃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道路照明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吉发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2015]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木乃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道路照明工程)
2.2 建设地址:吉木乃县城
2.3 建筑规模:新建LED路灯220盏。
2.4 工程投资额:约160万元
2.5 计划工期: 62日(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08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 资质, 类似于本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或市政专业建造员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4.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5 月13日至 2015 年 05月17日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进行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 年05月18日至 2015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在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团结1路111号
邮 编: 836500
联 系 人: 苏转
电 话:0906-6286801、6286802
开 户 银 行: 阿勒泰市工商银行
账 号:3008 1203 0900 0004 941
2015年 05 月13日
关键字:道路,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