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博物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劳务派遣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劳务,招标代理: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博物院,招标编号:HXTC-2015-041-002,招标文件售价:谈判文件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受山西博物院的委托,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山西博物院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劳务派遣项目组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博物院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劳务派遣项目
二、项目编号:HXTC-2015-041-002
三、项目预算:320万元
四、本次谈判共分一个包,服务单位对所投包内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山西博物院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劳务派遣项目 |
人 |
45 |
本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
1.谈判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服务及其它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提供一年的劳务派遣服务。
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报名及资格要求
5.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应具备的谈判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7)具有国家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相关资质;
(8)有固定营业场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服务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通过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具有国家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相关资质;
(5)报名截止日前报价单位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如服务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如服务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3室)
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5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开户行、帐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帐号:0502126009200131228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时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6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博物院
采购代理: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
联系人:田女士、郝女士
联系电话:0351-6335840、0351-2520767
传真:0351-6335840
公司邮箱:huaxintaishanxi@163.com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351-4123278
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0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