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渔政执法高速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招标编号:浙恒采字[2015]-034,招标文件售价::,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委托,就渔政执法高速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5]-03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12.5m渔政执法高速艇 |
1.0 |
艘 |
1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与维修资质的生产商。
2、同类项目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拆包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门)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14:0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八.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14:0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015981000350
行 号:313336000013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同类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与维修资质的生产商(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12米至12.5米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船舶建造)的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参考样式可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原件一份)
6.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8、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传真:0572-270855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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