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副产氯化氢年产10万吨氯甲烷循环经济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 |
招标业主/代理: |
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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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5.05.29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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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副产氯化氢年产10万吨氯甲烷循环经济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5-05-29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29_104371664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项目名称:
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副产氯化氢年产10万吨氯甲烷循环经济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DSZB-2015-053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宁晋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宁发改投资备字【2013】43号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
邢台
招标内容:
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副产氯化氢年产10万吨氯甲烷循环经济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受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所需利用副产氯化氢年产10万吨氯甲烷循环经济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招标人: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利用副产氯化氢年产10万吨氯甲烷循环经济项目
招标编号:DSZB-2015-053
实施地点:宁晋县盐化工园区
招标内容:
第二标段:氯甲烷合成塔2台;
第五标段:以下为石墨设备:氯化氢加热器50㎡一台,氯化氢冷却器50㎡一台,酸气冷凝器160㎡一台,酸水洗塔循环冷却器15㎡一台,干燥塔循环冷却器6㎡两台,酸气冷却器200㎡一台,盐酸冷却器100㎡两台,80㎡两台;
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60日历天。
第五标段:50日历天。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具备以上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持:
第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第五标段: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宁晋县西关街22号
四、公告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 14:30时-17:30时,在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
本工程依法组建招标小组,招标人代表:刘雪;代理机构:闫现锋、郭占良、温生皓。其中闫现锋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雪 联系电话:0319-5499199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701
联 系 人:闫现锋 联系电话:18631929219
关键字: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