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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豫区新庄镇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
2015-06-24 13:22:2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宿迁-宿豫区 招标业主/代理:  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
加入时间:  2015.06.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豫区新庄镇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3213211506100201,开标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宿豫区新庄镇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3211506100201 项目名称 宿豫区新庄镇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6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6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豫区新庄镇新庄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3213211506100201-BD-001

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宿豫区新庄镇新庄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新庄镇

1.2工程规模:栈道工程,约90万元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本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款的30%;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余款于审计结束之日对应满两年付清;质量保修金与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新庄镇新庄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24日上午800分至2015630日下午1730分登录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7141430分;

6.2开标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新庄镇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304

联系人:于永亮                      联系人:魏晓娜

电话:13776440883                   电话:0527-88280716

邮编:223800                         邮编:2238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宿豫区新庄镇新庄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3213211506100201-BD-001

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宿豫区新庄镇新庄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新庄镇

1.2工程规模:栈道工程,约90万元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本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款的30%;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余款于审计结束之日对应满两年付清;质量保修金与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新庄镇新庄生态园核心区栈道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24日上午800分至2015630日下午1730分登录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7141430分;

6.2开标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新庄镇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304

联系人:于永亮                      联系人:魏晓娜

电话:13776440883                   电话:0527-88280716

邮编:223800                         邮编:22380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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