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咸宁市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6-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咸安区实验中小学新建实验楼附属工程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咸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咸宁市咸安区实验中小学,招标编号:XAZC-QSXDXA2015052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咸安区实验中小学新建实验楼附属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办批复的采购计划,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委托,对其所需的相关服务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咸安区实验中小学新建实验楼附属工程,
文件编号:XAZC-QSXDXA20150528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人行道、场地硬化、围墙等附属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2、项目预算:309325.98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谈判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审查,其它资格证明纳入商务和技术详审或如果谈判人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定标前被举报查实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时间为2015年6 月26 日至2015年6 月30 日18时止的工作时间。地点在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二楼)。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方式
1、交纳谈判响应保证金伍仟元,以电汇形式递交。
单位名称: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安分公司
账 号:8201 0000 0013 05317
开 户 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桂支行
2、必须出具单位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
3、谈判响应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
4、报名登记表(表附后)。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 月9 日上午9 时整,投标和开标地点同为咸安区财政局二楼2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项目相关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咸宁市咸安区实验中小学联系人:施校长 联系电话:13886535357
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715-8321306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悦 联系电话:0715-8330471
张俊 联系电话:13907240958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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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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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包号(如未分包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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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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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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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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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所填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必须与保证金进账信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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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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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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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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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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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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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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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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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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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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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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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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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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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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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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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原件审查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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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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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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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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