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7-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32132215072299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13221507229901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 |
标段编号 | 3213221507229901-BD-001; | 标段名称 | 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7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7月29日 |
公告信息 |
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221507229901 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招标人)的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省级专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西圩乡 1.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 期:3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本工程预算价为1982.755万元,最高限价:1690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初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初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合同价的5%)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一年期执行)。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奖项、业绩、项目负责人答辩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方法一、方法二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业绩奖项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及原件提供不全或投标文件中未装订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页均需盖章),未按此要求不予计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要与投标文件的业绩奖项复印件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因此造成不计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提供本单位近半年(指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 4.5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6其他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 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4.8企业必须为具备CA认证的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查询,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 8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为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5.2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2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网上招投标以缴纳码方式提交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帐用途填写保证金交纳码)。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 附: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1)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2)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9.友情提醒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同虎 联系电话:139515951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8360101109 地 址:沭阳县金源公寓三楼301 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 0527-89985029 江苏CA认证公司: 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技术人员)刘凯(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 (刘凯)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沭阳县台州路2号,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孙利 电话:0527-835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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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221507229901 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招标人)的沭阳县庙头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西圩乡邱庄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省级专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西圩乡 1.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 期:3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本工程预算价为1982.755万元,最高限价:1690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初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初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合同价的5%)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一年期执行)。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奖项、业绩、项目负责人答辩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方法一、方法二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业绩奖项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及原件提供不全或投标文件中未装订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页均需盖章),未按此要求不予计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要与投标文件的业绩奖项复印件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因此造成不计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提供本单位近半年(指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 4.5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6其他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 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4.8企业必须为具备CA认证的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查询,联系电话:0527-89985029;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 8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为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5.2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2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网上招投标以缴纳码方式提交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帐用途填写保证金交纳码)。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 附: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1)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2)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9.友情提醒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同虎 联系电话:139515951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8360101109 地 址:沭阳县金源公寓三楼301 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 0527-89985029 江苏CA认证公司: 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技术人员)刘凯(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 (刘凯)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沭阳县台州路2号,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孙利 电话:0527-835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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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