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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工程的询价公告
2015-09-17 12:30: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崇明县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9.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崇明县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工程询价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崇明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4、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投标的企业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报价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6月份或2015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50915-90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MJZCG(G)2015117)

3、预算编号:00-15-908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灭火剂储瓶、灭火装置、传感系统等及安装

5、交付地址:崇明县

6、交付日期:40天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5-09-1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9-2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6月份或2015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消防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5-09-28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5-09-28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2、询价地点: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报价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及相应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报价的,则受托人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指定的本工程建造师本人(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携带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除社保证明外经审核后退回)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之前至崇明县玉环路616号205室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核校验通过后),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二楼
邮编:202150 邮编:202150
联系人:徐建新 联系人:郁菁
电话:69613645 电话:69615049
传真:69613645 传真:59624394

 

关键字:工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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