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山市东区宣传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中山东区2015系列专题报道策划方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中山,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山市东区宣传办公室,招标编号:0851-1561ZS00CL37)采用,招标文件售价:5.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区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区2015系列专题报道策划方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ZS00CL37)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请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0851-1561ZS00CL3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邀请函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类型:服务类
3.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东区2015系列专题报道策划方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20万元 |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4)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必要,供应商可以对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进行自行考察。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
4. 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4月-6月财务状况报告)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5月-7月该相关材料)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9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获取(提供)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5.1. 登记报名及获取(提供期限)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5.3.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5.4.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投标人在采购部窗口登记报名后,凭回执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5.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4.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5.4.3.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5.4.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4.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 供应商须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登记报名。
5.4.4.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9月28日10:00-10:30
6.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10:30
6.3. 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7.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7.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7.2.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东区宣传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郑小姐
联系人电话:0760-88300336
1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229150-131
传真:0760-88220067
电邮:CL88229150@163.com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1.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