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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015-09-17 12:41:0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泉州 招标业主/代理:  清流县农业局/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9.17 截止时间:  2015-10-16

摘要:本公告受清流县农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9-17,截止日期:2015-10-1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清流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流县农业局,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5]03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5]031号
开标时间:2015-10-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清流县农业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5]0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投资[2015]485号、清发改[2015]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业主为清流县林畲乡人民政府、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清流县农业局(牵头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林畲乡石下村、嵩溪镇农科村、罗坡岗村、灵地镇步云村、龙津镇俞坊村;
2.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工程投资约486万元;建设规模约3600亩。本项目共分3个合同标段。其中:A标段业主为:清流县林畲乡人民政府;B标段业主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C标段业主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按乡镇划分为3个标段;A标段:林畲乡、嵩溪镇,工程施工费约211.36万元;B标段:灵地镇,工程施工费约96.05万元,C标段:龙津镇,工程施工费约132.72万元(不含省级财政山垅田配套资金54.0万元)。新建拦河坝、新建灌排渠道、田间道路、农桥、人行过桥板、涵管、错车道、下田便道、项目牌等,具体详见各对应的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8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具备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量员(或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量员(或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投标企业如经检查机关查询,发现企业、法人代表、被委托人有行贿等犯罪记录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后查询);
3.8、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22栋101室)或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金谷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合同标段售价人民币100元,每合同标段其它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清流县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用途;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仅需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金谷大厦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投标报名确认函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清流县农业局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055546068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22栋101室                 
电话:0598-5188479、13375907217   
联系人:李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80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0598-5320286
关键字:工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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