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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
2015-09-18 13:12:3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南平-政和县 招标业主/代理:  星溪乡地坪村委会/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9.17 截止时间:  2015-09-30

摘要:本公告受星溪乡地坪村委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9-18,截止日期:2015-09-3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所属区域:福建-南平-政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星溪乡地坪村委会,招标编号:广东粤能【2015】南字第127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东粤能【2015】南字第127号
开标时间:2015-09-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星溪乡地坪村委会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招标编号:广东粤能【2015】南字第1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由政发科以【2015】200号文批准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星溪乡地坪村委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价约4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2.6.2. 代建单位:/;
2.6.3.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企业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并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根据《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的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3.9.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政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3.10.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11.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上午 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广东粤能【2015】南字第127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元)。(注: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投标报名号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www.npzbtb.gov.cn)、政和县招投标中心( www.fjzhzt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星溪乡地坪村委会
地址:政和县星溪乡地坪村,邮编:3542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506661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创世纪二期B区5号楼1503室,邮编:353000 ;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99-8611577,传真:0599-8611577。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
开户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3500 1677 7070 5250 091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关键字:工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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