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9-1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一期交通物流云平台基础设施层第二阶段设备建设及维保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招标编号:NXZB-2015-045,开标地点:福州市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开标大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ZB-2015-045 | ||||||||||
开标时间:2015-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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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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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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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福建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一期)交通物流云平台基础设施层(第二阶段)设备建设及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5-045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一期)交通物流云平台基础设施层(第二阶段)设备建设及维保项目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 至 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5、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2)网上报名:将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对公转帐到本公司账户---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需注明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同时将转帐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司网站)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573913881@qq.com),未及时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或未提供以上材料的报名不予受理。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房 7层728-729) 7、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356252/87332692 传 真:0591-87520486 E-mail:573913881@qq.com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书证明,加盖投标方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第三方行业资质认定机构(第三方行业资质认定机构应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批准)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专用章或公章)。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正本提供复印件无效,副本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开标大厅。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 10 月 15 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号楼7层728-729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是指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 12、以上如有变更,都将在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fjbid.gov.cn)、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nxzb.com)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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