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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25 17:15: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陕西-安康-旬阳县 招标业主/代理:  旬阳县人民法院/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12.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旬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审判法庭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旬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旬阳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SXGT2015-AK-,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地点:安康宾馆三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旬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T2015-AK-115

    三、采购人名称:旬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旬阳县城关镇瑞莲路1号院

联系方式: 0915-72057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建行三楼)

    联系方式:0915-318981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

项目用途:用于审判法庭业务技术用房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0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或地税)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3-2015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经理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安全证。

5)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报名时,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1-3)资质文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请携带资质原件,以备查验。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2月25日起至201512月31日(每天09: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建行三楼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011414:30时。

    2、开标时间:2016011414: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宾馆三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1899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账      号:61001662211052502833(保证金专户)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五

关键字:工程,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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