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0,公告主要内容为:绵阳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平武县美丽城市建设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绵阳-平武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采购业主: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编号:平公交采招﹝2016﹞2号,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平武县美丽城市建设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平公交采招﹝2016﹞2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1-09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照明产品生产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的照明产品生产型企业,省外企业需在四川省内备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真实有效、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6-01-10 09:00到2016-01-16 17:00 | ||
标书售价 | 0元,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平武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1-29 13:30 | ||
开标时间 | 2016-01-29 13:30 | ||
投标地点 | 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乘93路、25路、26路) 。 | ||
开标地点 | 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乘93路、25路、26路) 。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东街83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16-8822233 (节假日除外)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惠民大楼四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邮 编:622550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3651 0816-882327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无 | ||
备注 | 财政监督联系电话:0816-8822434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