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会昌县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0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会昌县老年福利中心光荣院建设工程施工标第1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会昌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会昌县民政局,招标编号:360733151224016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会昌县民政局 | 招标工程项目 | 会昌县老年福利中心光荣院建设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会昌县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市发改委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赣发改社会字[2013]422号 | ||
项目总投资 | 10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8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4378.12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5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框架结构、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4378.12平方米。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土建专业)、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时(即开标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 (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建造师担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3) 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 拟派施工员(土建专业)、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同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本工程五大员专业必须与本工程专业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753532.46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6145289.38元[其中:Z值(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0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 3、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要求,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4、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400元,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所缴费用售后不退。 5、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6、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如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联系人 | 曾伟 | 联系电话 | 15970993060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