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3-12,截止日期:2016-3-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韶关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乐昌市生态控制线划定、乐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韶关-乐昌,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乐昌市生态控制线划定、乐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采购前公示: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编制工作的可延续性。我市上两版的总体规划,均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研究分析深入,发展定位准确,可操作性强,自1995年至今,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一直承担着编制、指导和参与我市的城市规划工作,对我市的整体规划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且我市的上层次规划——《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也是由该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另外,韶关市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也由该设计单位进行。因此,从规划层次、空间布局以及与上层次规划的衔接等方面,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延续进行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和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均有利于我市各项规划的编制,加上多年来该院对乐昌市的规划研究,更有利于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能按时于2016年6月前完成成果上报工作,乐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同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1、修改《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城市规划区及中心城区三个层面。其中:
市域:为乐昌市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2419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乐城街道、廊田镇、长来镇、北乡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58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即麒麟山以南,马头山以北,广乐高速公路以东,横岭村以西范围,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
规划编制范围包括:《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编制及其后续服务工作。
规划内容包含包括市域、城市规划区及中心城区三个层面,内容和深度按国家、广东省及韶关市有关城市规划成果深度的编制要求进行。
成果文件应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其中包括规划成果文件的修改,配合完成规划成果文件的有关评审、公示、报审工作。
2、对乐昌市生态控制线进行划定:规划范围为乐昌市域,总面积2419平方公里;包括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生态控制线划定图则两个阶段的工作成果。
应提供的成果包括:
——文本图册:图文资料10套,规格为文字A4、图集A3幅面排版装订。
——演示系统:介绍方案的PPT电子演示文件,作为设计文件评审汇报的演示材料。
——电子文件:包括以上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2份。
——配合政府审查,进行规划方案汇报与技术解释。
3、编制《乐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乐昌市中心城区范围,研究范围为乐昌市域。根据《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2020)》,乐昌市中心城区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市域总面积约2421平方公里。
应提供的成果包括:
——文本图册:图文资料10套,规格为A3幅面排版装订。
——演示系统:介绍方案的PPT电子演示文件,作为设计文件评审汇报的演示材料。
——电子文件:包括以上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2份。
——配合政府审查,进行规划方案汇报与技术解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高级职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丁 斌 工作单位及职称:韶关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师
专家姓名:黄国强 工作单位及职称: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
专家姓名:张 静 工作单位及职称:乐昌市建筑设计室建筑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师
专家姓名:邓忠超 工作单位及职称:乐昌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与评价高级工程师
专家姓名:李文辉 工作单位及职称:乐昌市公路站公路桥梁助理工程师
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从1995年至今,一直承担前两轮乐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熟知乐昌的规划建设与发展,对乐昌城市总体规划拥有专有知识产权,符合唯一性要求;同时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当地人文历史、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地形地貌等各方面的情况了解。本轮总体规划是在原有成果基础上开展,在这方面相对其他任何编制单位具有优势和唯一性。
2、编制时间方面,理论上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约需1-2年,生态控制性规划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至少也需半年以上编制与审批。按照粤建规[2016]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上报审批效率的通知》要求,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须于2016年5月底前修改完成并按程序将成果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查,生态控制线规划也须在6月份完成成果。规划编制时间紧,情况复杂,通过招标采购很难按时间完成规划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因具有上版总体规划工作基础,可以充分利用原有工作基础和技术资源,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相对其他编制单位具有可靠性和保障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三项规划在内容上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中总体规划是其它两个规划的上位规划和依据,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工作,符合保证成果一致性和协调性要求。
综上所述,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本次三项规划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可以满足编制与审批时间要求、规划深度要求、规划技术延续性要求,可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公示时间:
自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8日,登记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17:30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11日08:30:10)起至(2016年3月18日17:30:00)止到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lcggzyjy.com/lchy)进行网上登记,不再接受现场等其他形式登记。
注:已进入乐昌市公共资源诚信库的企业可在会员系统内进行网上登记,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登记。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采购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3827943813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51-5570105
4、财政部门:乐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生,联系电话:0751-5570166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