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民政医养服务中心(PPP)项目磋商邀请函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就菏泽市民政局的委托对菏泽市民政医养服务中心(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菏泽市民政医养服务中心(PPP)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PPP政策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投资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方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同时提供运营维护。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的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该项目总投资包括如下内容:
项目概况:该项目由儿童中心楼、老年公寓A-F楼、后勤保障楼、老年人综合服务楼、医技楼、综合楼、医疗康复中心楼、流浪困难人员临时救助楼组成,项目总投资6.6亿元,总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总土地面积156亩,设定床位3550张,其中收费1900张,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儿童中心楼、老年公寓A-B楼、后勤保障楼、医技楼、综合楼、流浪困难人员救助楼的建设,已投入资金3.2亿元。二期建设项目包括老年公寓C-F楼、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楼、医养康复中心楼,总投资3.4亿元,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报名时和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具备现行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 (含5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千万元(¥300,000,00.00元),以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4.技术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企业信誉: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6. 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拟派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7.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满足以上2~6项条件。
8.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若投标供应商未参加资格预审,应通过项目资格后审相关审查,具体审查要求参见资格预审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磋商保证金/保函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缴纳金额为RMB1,00,000元(人民币一壹拾万元整)的磋商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负责缴纳磋商保证金),该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缴纳,或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未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退还。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312 2018 8776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30日 08:30~09:30(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6年3月30日09:30。
3、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昆明路牡丹区区委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菏泽市民政局
联系人:楚东玺
电话:13605303088
联系地址:菏泽市长江路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磊
电话:0530-7079610
邮箱: sdfzcx01@163.com
联系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