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书面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投标申请人参加开标会签到时,还需携带本项目投标的银行汇票原件或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银行汇票原件或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下列材料投标人必须从省管项目诚信库中获取并链接编入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承装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本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只能是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银行汇票或年度保证金,不接受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把《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需同时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汇票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一栏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凡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网络打印件),经检察机关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所报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网络打印件)的扫描件需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015年5月15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正式开通试运行,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网站开通后,建设单位及有关方需了解投标当事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需要求当事人到检察机关申请办理,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即可申请查询,并可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
6、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售价300元,其中200元可随时向国泰新点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获取发票;另外100元发票可在开标之日的下周一到次月的30号之前到招标代理处(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11楼接待大厅陶会计处:025-68255772)获取,过期不予领取视为放弃此发票。
7、每批递交的银行汇票原件请各位投标人在本批项目中标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处领回完毕。
8、为了缩短开标时间、提高开标效率,开标时建议各家投标人远程解密或自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自行解密。
9、为规范省管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现将过渡期内参加省管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相关信息入库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省管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均应自行在省管项目诚信库中录入真实有效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业绩和获奖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核验。负责人信息应包含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如有)、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证等;投标单位业绩信息应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投标单位获奖信息应包含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二、省招标办负责在系统中核验相关入库信息,主要核验投标企业入库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作退回处理。核验后的信息(财务报表等保密信息除外)上传至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省管项目诚信库于2015年1月25日起正式启用,凡2月1日起开标的项目的业绩、奖项、项目经理的选择均以省管项目诚信库中的信息为准。
全省统一建筑市场诚信库建立后,省管项目诚信库自行作废。
联系人:杨冠中 025-51868965 耿伟程 025-51868934
国泰新点客服电话:4008503300(诚信库、投标文件制作、标书费等问题)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03-25到 2016-04-18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