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3-28,截止日期:2016-3-30,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绵阳执法执勤用车二次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绵阳,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四川采富政采询【2016】003-2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二次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四川采富政采询【2016】003-2号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 | ||
公告类型 | 询价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3-28 09: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人民检察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参加询价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无恶意投诉行为;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自行携带U盘考取 |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6-03-28 09:30到2016-03-29 16:30 |
备注 |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4号)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4号) |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 2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4号)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6-04-01 12:30到2016-04-01 14: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3号)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16-04-01 14: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3号) | ||
备注 |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3号) |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询价保证金2000.00元整。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打入本公司账户。 户名: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城南支行 账 号:1009 0140 9000 01180 截止时间:2016年3月30日16:00(交款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余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盖章生效。除不可抗因素外,按询价文件规定按时并足额交纳了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故不参与采购活动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缴纳了询价保证金但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采购活动的,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原因说明材料,逾期或不提交书面申请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检察院地 址:绵阳市区科学城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248311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采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绵阳市涪城区铁牛广场铁牛公寓一单元404号出售标书、标书咨询: 路女士 收退保证金:胥女士电 话: (0816) 222112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咨询:胡女士 联系电话: 2483112 标书咨询:路女士 电 话: (0816) 2221122 | ||
备注 | 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