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07,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南二马路北地块和平区太原街金碧辉煌地块商业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所属区域:辽宁-沈阳-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发电机组,招标代理: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10101201603247216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10120160324721601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南二马路北地块(和平区太原街金碧辉煌地块)商业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南二马路北地块(和平区太原街金碧辉煌地块)商业项目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2.招标单位: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两台备用1320KW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供货与安装;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或者设备代理商,具有供应、安装及调试上述招标内容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若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不接受代理商与制造商或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所提供的柴油发电机组整机必须是原品牌、原厂生产,即原装进口或进口品牌在国内独资工厂生产,且所使用的发动机与发电机组为同一品牌,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资质文件。
2、投标人以制造商为主体参加投标,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以代理商为主体参加投标,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投标的设备,近三年内须具备本品牌等于或高于本次招标设备规格的产品,且柴油发电机组整机(1320KW及以上)在大型公建项目中有应用良好的业绩,并具有类似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及提供服务的能力。
4、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内或欧美BS5000相关的质量标准;同时须通过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
2.报名要求: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第二条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9日上午10:30时,地址: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号惠盛苑306室
邮 编:110021
开户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 号:21001404201052504771
联系人:李艳 电 话:024-25922798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