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6年长岭县省级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吉林-松原-长岭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长岭县土地整理中心/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4.14 | 截止时间: | |
项目编号:HTZB2016-591
一.招标条件
2016年长岭县省级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吉国土资开发【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岭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耕地开垦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
2.2项目建设地点为:长岭县境内。
2.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4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备案工作,经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予以公示的单位方可投标。投标人须具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年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
3.3 近三年(2013-201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 近三年(2013-2015)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
3.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
3.8 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近三年(2013-2015年)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9时00分,
地点:长春市长客宾馆6楼会议室(西安大路与铁西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长岭镇长丰街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438-7222595转8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田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日期:2016年4月14日
关键字:吉林,环保,农林牧渔,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