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11,截止日期:2016-6-2,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津南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津南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招标编号:FZK2016-2-180,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二)项目编号:FZK2016-2-180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共分为八包:
第一包:胰岛素泵2台。
第二包:多普勒血流检测仪1台。
第三包:血管内超声及旋磨介入治疗系统1台。
第四包:中央监护仪1套。
第五包:高频电刀1套。
第六包:可视插管软镜1套。
第七包:C型臂X光机1台。
第八包: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1台。
具体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预算50000元。
第二包:预算50000元。
第三包:预算1700000元。
第四包:预算100000元。
第五包:预算85000元。
第六包:预算75000元。
第七包:预算1000000元。
第八包:预算10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并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三)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本项目货物供应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3、供应商在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308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领取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6月2日9:30。
(二)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9:30。
(三)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葛征东、李佳
(二)联系电话: 022-282569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公路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庆绪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39196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5693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和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