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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16-05-12 03:2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甘肃-兰州 招标业主/代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5.11 截止时间:  2016-06-01

摘要:本公告受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12,截止日期:2016-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兰州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兰州,所属行业分类:铁路,采购业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KZG-2016-WZ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ZG-2016-WZ01

交易编号:GJ1605116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省范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5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GKQHSN1指挥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水泥、粉煤灰、钢绞线、锚具、土工材料六种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工程东起青海省格尔木市,沿昆仑山北麓、柴达木盆地南缘西行,经乌图美仁、甘森、花土沟至茫崖石棉矿,进入新疆境内穿越阿尔金山,先后经巴什考供、米兰、若羌、铁干里克、尉犁,西抵库尔勒市,正线建筑长度1213.757km(其中:青海省境内505.575k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708.182km),含格尔木、库尔勒枢纽及相关工程。青海省境内特大桥、大中小桥总长28.759km/126座,占线路长度的5.69%。重点桥渡有:那棱格勒河1号特大桥(5376m)、那棱格勒河2号特大桥(1157m)、格尔木河特大桥(3376m)、格尔木枢纽青藏上行线跨西格线特大桥(1716m)。隧道1165m/1座(大乌斯明洞),占线路长度的0.23%。
计划工期:我公司新中标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格尔木地区枢纽工程GKQHSN1标段,本标段位于青海格尔木镜内,线路长度24.43KM主要工程为:①青藏货车线长12.341km;②格尔木至格尔木南联络线长4.204km;③改建青藏线格拉段长2.1km;④格尔木东站软化坡度地段长1.9km;⑤改建物流园区专用线长3.885km;⑥新建格尔木南站及格尔木站、格尔木东站改建工程。主要工程为总工期33个月,但有效工作时间短,工期紧张,计划于2016年5月25日开始使用,本项目混凝土生产量约为25万立方。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附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水泥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生产商具有生产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生产投标产品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对包件的唯一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年;同时提供投标日期六个月内的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及生产商均在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商(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进行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中标后不得更换其他品牌产品,也不得更换投标承诺的产地进行供应,招标方保留对投标人资料真伪性鉴定的权利。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钢材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建筑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代理产品的生产商为原铁道部钢材生产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粉煤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一级F类粉煤灰(用于水泥级混凝土类)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32015)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其各项指标均能同时满足国标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或电厂合法的粉煤灰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钢绞线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5)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3.5锚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3.6土工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复合土工膜年产量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土工格栅年产量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南路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报名表(附表2)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二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6年061日上午830~930

5.2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八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 01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公布。

7.其他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南路

联系人: 孟华、房鼎超

电  话:13474026721、18681819375邮  箱:cjwushebu@163.com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关键字:铁路,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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