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蒗县城泸沽湖大道改造(城市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云南-丽江-宁蒗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5.23 | 截止时间: | |
招标人: 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招标条件
宁蒗县城泸沽湖大道改造(城市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 已到位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蒗县城泸沽湖大道改造(城市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897米,项目地址:宁蒗县大兴镇。
2.2招标范围
宁蒗县城泸沽湖大道改造(城市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
3.2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2至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和入丽备案证,丽江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滇备案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后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05月 23 日至 2016年05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提供)、入丽备案证(市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档备查。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6年06月 16 日上午9:30分以前,地点为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宁蒗县大兴镇
联系人: 陈朝政
电 话: 13908886055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商铺5-101
联系人: 肖建鹏
电 话: 0888-5128222
报名地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联 系 人:陈耀兰
联系电话:0888-5100723
关键字:云南,市政房地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