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52号镁铝铸造项目场地平整及处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5-24 01:20:2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哈尔滨 招标业主/代理:  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5.23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HTC-161148
1.招标条件
52号镁铝铸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平整及处理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52号镁铝铸造项目场地平整及处理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2.3建设规模:场地面积不大于21000M2;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1日,总工期37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52号镁铝铸造项目场地平整及处理EPC工程总承包,承包人负责52号镁铝铸造项目场地平整及处理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实现过程控制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始-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03室进行投标登记以便于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承诺书(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原件);
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书"请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网站下载,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联 系 人:李毅
电 话:0451-865729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张慧清、徐国良
电 话:0451-82364702、82364703
传 真:0451-82364692
电子邮件:hljszb1@163.com

关键字:黑龙江,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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