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山县净居寺大雄宝殿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南-信阳-光山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光山县净居寺文物旅游服务中心/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5.24 | 截止时间: | |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净居寺文物旅游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光山县净居寺大雄宝殿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净居寺大雄宝殿维修工程项目
1.2、采购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54号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光山县净居寺
2.2本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3本次采购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资格证书,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 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 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资格 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 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 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七日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6年6月13日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净居寺文物旅游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 电 话:0376-8850598
2016年5月24日
关键字:河南,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