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30,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金山区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金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SHXM-00-20160526-218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及相应的技术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 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5) 人员技术要求: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 7)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8)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9)在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无偷税、漏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合同执行力良好,无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526-218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6-15156)
3、预算编号:16-16-1515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内排污许可证核发企业开展核发培训和材料核查、现场核查,在通过合法、合规审查基础上,全面核定企业的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的许可排放量,确定相关管理要求,建立“一厂一档”,为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提供第三方技术支撑(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1年
7、采购预算金额:4380000(国库资金:438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5-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6-0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具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5. 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6. 人员技术要求: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需有效原件扫描上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6-2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6-20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及网上投标回执和疑问函(都盖公章)及保证金收据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以下同),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山区石化临桂路2430号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
邮编: | 200540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阮佳斐 | 联系人: | 钱兰 |
电话: | 021-37280317 | 电话: | 021-60932001 |
传真: | 021-37280317 | 传真: | 021-6093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