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四川-凉山-西昌 | 招标业主/代理: |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设备部/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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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设备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凉山西昌盘江煤焦化煤气鼓风机转子修复二,所属区域:四川-凉山-西昌,所属行业分类:风机,招标代理: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采购业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设备部,招标编号:AB2016061319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西昌盘江煤焦化煤气鼓风机转子修复(二)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设备部委托,对其 西昌盘江煤焦化煤气鼓风机转子修复(二)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06131901 2、项目名称:西昌盘江煤焦化煤气鼓风机转子修复(二)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到货 3.2.6、交货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设备备件交齐并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挂账付款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制造、修复、检测该备件的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出具检测报告的资质。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6-06-14 10:00:00至2016-06-24 09: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各投标方需缴纳100元标书费,中标方需缴纳服务费。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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